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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常态下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党在新常态下,提出的二十字方针,充分表明了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充分认识 “三农”发展的新特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牢牢把握“三农”工作主动权,按照新农村建设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的总体要求,“抓总连线,以线扩面,全面带动”的工作思路,坚持将新农村建设与陕南移民、农业园区、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富裕,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全面加快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希望所在。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农村经济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镇人大面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常态下新问题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农村惠农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七届五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可喜的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业结构得到调整,“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行了“两免一补”,新农村合疗的全面实施,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居民、农民低保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关键时期,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民增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然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民主法制教育仍然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初,中央1号文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全面部署。镇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前沿,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在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在加强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基层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新常态下,镇人大还面对着一些新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如何践行“三严三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五项制度”,认真依法行政职权;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如何提高镇人大代表素质,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的作用等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
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要在以下三方面准确地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
1、镇人大是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镇人大联系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直接。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的贯彻实施,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使和维护都离不开镇人大的工作。同时,镇人大也是我们党在基层政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走群众路线最好的、最有效的形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领导是关键。镇人大必须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证。
2、镇人大是本行政区域的决策者和监督者。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是决策者和监督者,镇人大工作就是要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大事、议大事,督促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抓好经济发展,而不是具体的实施者、执行者。
3、镇人大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群众是主体。镇人大代表大都来自农村基层,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最能代表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意愿。镇人大作为密切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密切联系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体现和反映农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注重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行政。
三、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印应发挥的作用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大目标。镇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坚持将新农村建设与陕南移民、工业园区、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地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大力实施“二建、三治、四改、五通、六化”方针,按照这个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五大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镇人大的作用。
1、认真行使决定权,依法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定权是镇人大的最重要职权,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行使好。一是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决议、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集思广益,就经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等,根据当地的实际,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如提高农民、改善农村基层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围绕依法治镇做决议。要对依法治镇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和组织领导等作具体规定。三是围绕依法行政做决定。要对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围绕“六五”普法做决议。要制定法制教育学习培训计划,进一步推动镇村学《宪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这些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使镇的民主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认真行使监督权,督促支持政府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法律实施实施的监督。要围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村委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食品药品法等涉及“三农”的重要法律的实施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开展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大力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特色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引导农民由增产型向增收型转变,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加强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加强对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乡村公路、农村惠农政策落实进行有效监督。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保障能力,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物质基础。四是加强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的监督。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当前,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是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实际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镇人大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采取得力措施,把涉及”三农”问题的各项法律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抓好农村“六五”普法教育。要采取多种手段宣传《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依法办事、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3、是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镇人大要利用人代会选举中总结的经验,积极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帮助规范选举程序,确保依法选举,保障选举民主。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完善一事一议、五项制度、五项规范落实,使村委会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
4、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搞好镇人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要调动代表的积极性,组织代表开展“六个一”活动,特别是代表小组活动引导代表围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新农村建设,依法履行好代表职务。
一、镇人大面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常态下新问题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农村惠农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七届五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可喜的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业结构得到调整,“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行了“两免一补”,新农村合疗的全面实施,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居民、农民低保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关键时期,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民增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然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村民主法制教育仍然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初,中央1号文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全面部署。镇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前沿,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在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在加强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基层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新常态下,镇人大还面对着一些新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如何践行“三严三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五项制度”,认真依法行政职权;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如何提高镇人大代表素质,充分发挥镇人大代表的作用等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
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要在以下三方面准确地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
1、镇人大是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镇人大联系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直接。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在广大农村的贯彻实施,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使和维护都离不开镇人大的工作。同时,镇人大也是我们党在基层政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走群众路线最好的、最有效的形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领导是关键。镇人大必须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证。
2、镇人大是本行政区域的决策者和监督者。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是决策者和监督者,镇人大工作就是要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大事、议大事,督促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抓好经济发展,而不是具体的实施者、执行者。
3、镇人大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群众是主体。镇人大代表大都来自农村基层,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最能代表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意愿。镇人大作为密切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密切联系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体现和反映农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注重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行政。
三、镇人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印应发挥的作用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大目标。镇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坚持将新农村建设与陕南移民、工业园区、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地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大力实施“二建、三治、四改、五通、六化”方针,按照这个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五大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镇人大的作用。
1、认真行使决定权,依法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定权是镇人大的最重要职权,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切实行使好。一是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决议、决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集思广益,就经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等,根据当地的实际,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如提高农民、改善农村基层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围绕依法治镇做决议。要对依法治镇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和组织领导等作具体规定。三是围绕依法行政做决定。要对镇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围绕“六五”普法做决议。要制定法制教育学习培训计划,进一步推动镇村学《宪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这些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使镇的民主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认真行使监督权,督促支持政府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法律实施实施的监督。要围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村委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食品药品法等涉及“三农”的重要法律的实施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开展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大力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特色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引导农民由增产型向增收型转变,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加强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加强对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乡村公路、农村惠农政策落实进行有效监督。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保障能力,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物质基础。四是加强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的监督。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当前,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是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实际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镇人大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采取得力措施,把涉及”三农”问题的各项法律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抓好农村“六五”普法教育。要采取多种手段宣传《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依法办事、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3、是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镇人大要利用人代会选举中总结的经验,积极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帮助规范选举程序,确保依法选举,保障选举民主。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完善一事一议、五项制度、五项规范落实,使村委会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
4、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搞好镇人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良好服务。要调动代表的积极性,组织代表开展“六个一”活动,特别是代表小组活动引导代表围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新农村建设,依法履行好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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