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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石岩 常保平辞去商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0-01-08 23:31:57    文字:【】【】【

商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石岩 常保平辞去商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0年1月8日商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商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石岩、常保平辞去商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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