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魏爱华杨德金辞去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8-30 19:55:43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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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南县人大常委
关于接受魏爱华杨德金辞去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商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8月30日通过)
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决定接受魏爱华、杨德金辞去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魏爱华、杨德金商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商南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0日